社市中区矫正实施办法》今年3月1日实施以来,市中区司法局根据社市中区矫正工作任务的特点性质,理清工作的思路,完善落实社市中区服刑人员衔接、监管、教育、考核和帮扶等矫正制度,创造性地开展社市中区矫正工作, 为创造和谐、稳定、健康的社会环境,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注入了新的活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下发的《社市中区矫正实施办法》指出,社市中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执行方式,结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将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种罪犯置于社市中区内,不脱离社会,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为贯彻落实该实施办法,市中区司法局从加强社市中区矫正专职人员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入手,投资14万元对社市中区矫正人员安装了卫星定位系统,对现有74名社市中区矫正人员,发放卫星定位手机,现场宣读《社市中区服刑人员终端定位监管告知书》、《接受终端定位监管承诺书》,形成衔接、管控、帮教、改造等人管技管一体化管教模式,社市中区矫正人员在家庭亲属、单位领导、学校老师及社市中区工作人员的监管下服完被判刑期,平衡回归社会。目前,市中区社市中区矫正人员的活动范围,时刻都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有效管控之内,社市中区矫正工作的开展,营造了和谐、健康、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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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司法局开展社市中区矫正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时间:2012-05-23 20:15来源:中区政府网 www.yunhep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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