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乡县司法局召开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暨法律援助工作推进会议。局机关各科室,金乡县法律援助中心、金乡县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全体工作人员及各司法所所长参加会议。
2011年度,金乡县法律援助中心不断深化“便民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法律援助办案数量质量实现新突破、便民服务活动创出新成果、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实现新提升。为更好的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惠民利民力度,让更多的困难群众感受到政府法律援助的温暖。会议要求,一要结合“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开展“法律援助服务示范窗口”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创新法律援助服务形式,切实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进一步加强村镇法律援助网络建设,规范引导司法所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打造乡村法律援助申请“一小时服务圈”。二要全力增加法律援助办案数量。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受理门槛,扩大困难群众民事维权法律援助事项。开展“资深律师法律援助行动”,明确律所合伙人和执业十年以上律所每年至少不领补贴亲自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充分发挥资深律师的示范、导向作用,并将此项活动纳入律师管理考评体系,作为评先树优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三要严格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规范立卷归档。把办案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力争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件,真正把法律援助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金乡县法律援助中心依据《山东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办法》的规定,全程监督,将案件审查、受理、承办、归档等各个环节的标准和监督责任制度化,确保援助案件服务质量。严格按照省中心制定的法律援助格式文书示范文本立卷归档,规范卷宗的装订、管理,以卷宗档案的规范推动办案质量的提高。四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和认知度。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日、法律援助“五进”、法律援助“十佳”案件评比、电话回访受援人、发放法律援助绿卡和便民服务手册等活动,切实提高宣传时效。五要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法律援助经费,办案补贴专款专用,制定科学合理的办案补贴标准,补贴发放率100%。(杨玉香)
程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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