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7日讯(记者 张永斌 通讯员 李希峰) 10月8日-10月19日,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进行2012年度市直特殊疾病申报鉴定工作,此次可申请鉴定的特殊疾病共有35种,鉴定成功后,特殊疾病患者在定点门诊看病也可享受医保。医疗费用负担。
据介绍,此次鉴定工作从8日开始,持续到19日(13日、14日双休日除外),患规定病种的参保患者持有关申报材料到日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20号窗口报名。
申报人员应提供与申请病种有关的近两年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原件、1寸彩色照片(1张),并填报《日照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申报时需所在单位盖章后由单位统一申报。体检暂定于10月20日-10月21日在日照市中医院举行。
鉴定成功并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患者可获得特病门诊医疗证。患者持证到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看病,可享受医保待遇。无此证者只有住院时才享受医保待遇。
职工可申报的35种特殊疾病
1、恶性肿瘤患者放疗、化疗及其后的对症检查、用药治疗和晚期保守治疗;2、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3、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4、高血压病Ⅲ期(有心、脑、肾并发并发症之一者);5、肺心脏(出现右心衰竭者);6、哮喘(年住院三次以上者);7、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8、类风湿性关节炎(出现关节畸形并功能障碍者);9、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者);10、再生障碍性贫血;11、白血病(需继续化疗者);12、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心肌梗塞);13、脑血管病(脑出血、珠网膜下腔出血、脑血栓形成、脑梗塞);14、肝硬化失代偿期;15、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并浸润性突眼(恶性甲亢);16、痛风;17、真性红细胞增多症;18、各种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19、结核病;20、精神病(各类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癫痫伴发精神障碍、顽固性神经症、癔病);21、银屑病;22、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以上);23、血小板减少性紫癜;24、白塞氏综合症;25、克罗恩病;26、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27、重症肌无力;28、脑白质多发性硬化病;29、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30、溶血性贫血;31、骨髓纤维化;32、硬皮病;33、股骨头无菌坏死;34、帕金森综合症;35、艾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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