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交易工作对于改善环境质量、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有着积极推动作用。目前,我省在潍坊、莱芜、滨州三个地区开展了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济宁市及各个金乡县区这项工作正处在准备阶段。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是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2012年出台了《“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主要从三个方面为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打下理论基础。
清库存。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分配的要求,根据市政府对下达的总量指标,按照企业结构特征和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有利于实现环境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污染物排放的削减以及环境质量的改善,认真核算现有重点企业及近年来新上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把每一家企业总量计算清楚,压缩排污量小但总量占用量大的企业总量,分配到实际排污量大又可以实现减排效益及总量不足的企业。
减存量。强化结构减排,通过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食品化工企业集中进园区污水统一治理腾出总量。加大小锅炉、小化工等的淘汰力度,按期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十二五”期间,实施小锅炉集中区域内的综合整治,实行“上大压小、减量替代”。核准审批新建项目要求关停的产能必须按期淘汰。对砖瓦制造行业废气污染源实施深化治理,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
保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是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新上建设项目环评所需总量指标,首先通过减排确认腾出的总量平衡,下一步,不足部分申请金乡县环保部门从本金乡县企业之间有偿调剂平衡,仍不足部分申请市环保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有偿调剂平衡,从而达到盘活环境存量、激励企业治污、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经济高速增长的目的。(张景兰 孙冉冉)
刘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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