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目标考核。我们制定了《关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责任分工和奖惩意见》,重点考核“双覆盖”的三年规划落实、目标责任制和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拿出专项资金对分管领导、工会干部、指导员等做出贡献人员予以奖励,优先评树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状)、工人先锋号、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对开展工作不力、未完成任务的,在党、政、工各方督考中实行一票否决。
规范协商过程。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通过下发文件、制定目标、召开座谈会、培训班等形式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定三年工作规划,召开协调会或督导会,深入企业协助督促或代行企业工会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健全要约书、答复书、报告书、工资集体协议书、会议纪录、公告等档案资料,严格协商程序,建立备案审核,确保工资集体协商的规范运作。
强化公开监督。在工资集体协商生效后,各企业将工资集体协商履约情况,在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向职代会报告;定期把工资集体协商履约情况纳入曲阜市人大、政协视察内容;与劳动、企业联合会等部门定期对工资集体协商履行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如实履约。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