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新建住宅申请用热户数达到单元总户数60% 以上的,供热单位应当供热。
问:现行的居民采暖用热价格是多少?
答:居民采暖用热价格为30.40元/平方米使用面积。
问:阁楼、地下室如何收费?
答:根据青价格[2008]0240文件规定,对装有散热器并用热的阁楼、地下室等有《房地产权证》的,按照房地产权属档案载明的使用面积作为计费面积;没有权属证明的,按其地面使用面积的50%计算计费面积。
问:供热投诉及争议处理是如何规定的?
答:供热单位应当设立投诉受理机构,公开供热投诉服务电话,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供热单位接到投诉后,对供热设施漏水的投诉,必须在接到投诉后的1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对供热温度等有关供热质量的投诉,在采暖期开始后10日内,必须在接到投诉后的5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在采暖期的其他时间,必须在接到投诉后的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供暖有难题请您来说说
与往年一样,从即日起,本报将开展“供热若不好,记者帮你跑”的冬季暖屋行动,与您一起专注今冬明春的岛城供热情况。如果您家里供热不及时、不达标,或者您身边有关于供热的故事,都可以告诉我们。我们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用最短的时间去解决。暖屋热线:80889385(9:00~16:00)。
热企热线24小时接听
青岛热电集团公司:86661116;开源集团:96598;泰 能 集 团 热 电 公 司 :86688555;华电青岛热力公司:96559;亨通达实业有限公司热力厂:85821724;青岛金湖热力公司:85810404;青岛铁路红宇建设集团供热分公司:82979666;青岛岳海热力有限公司:83623038、83648208( 岳海站)、82729392 、82712162(三江站);青岛碱业股份热电分公司:88082457;青岛鲁青热力有限公司:83778177;青岛高科热力有限公司:8890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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