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研究出台政策,保障规范管理。制订出台了《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物业管理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暂行规定》、《曲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新婚上报及育龄妇女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文件,按照“单位人单位管理,社会人社区(物业小区)管理”的规定对育龄妇女进行有效管理,并按照《曲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不按文件规定要求上报新婚管理或者推诿的,按《曲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评估实施办法》,对村(居)、单位视情节轻重将其纳入重点管理、重点帮促范围,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给予处理处罚。
二是落实目标责任,层层抓好落实。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住宅小区所在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与辖区内开发公司、物业公司及建设系统单位的沟通交流,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对在建或待建的社区(物业小区)的计划生育工作提前筹划,明确计生管理人员、职责、责任,积极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坚决杜绝计生管理盲点、盲区的存在。
三是组建基层队伍,提升服务水平。按照年轻化、知识化、女性化、职业化标准,在曲阜市公开新聘、续聘45名优秀人员充实到物业小区担任计生协管员,并按照“曲阜市监管、街道聘任、小区使用”的方式进行管理,其待遇由曲阜市级统筹发放,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补贴,基本工资由鲁城街道、开发区(时庄街道)、物业小区按照各自实际情况确定。对物业小区计生协管员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并在考核合格后为其颁发聘书,做到持证上岗。
四是完善工作方式,服务管理并重。全面落实楼门院长制度,实行周巡查月清理方式,随时掌握、上报楼院、门栋居住人员的婚姻、生育、死亡、流入、流出情况和避孕节育变动情况,收集上报本楼院、门栋人员对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管理员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形成对小区住户无缝隙覆盖。物业小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将计划生育宣传册有针对性的发到住户手中,同时向不在小区管理的育龄妇女索取单位或村(居)管理证明。在各小区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户况显示系统,将住户资料与小区住区图一一对应输入微机,更为直观地显示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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