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起诉中多数观点认为,东电疏忽了对地震和海啸的应对措施,且东电在事故发生当日没有对原子炉进行冷却,并采取适当的对策,造成民众伤亡。东京检方将对东电前董事会会长胜俣恒久等当时的东电公司的领导,以及核安全委员会的班目春树委员长等政府官员处于同样罪名。
围绕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日本东京检方将针对以下几点进行调查: (1)有关责任人是否预测到事故;(2)相关责任人采取的必要应对措施能否完全避免发生事故;(3)核泄漏是否与难民的死亡有直接关系。检方表示,此次调查将围绕上述3点进行调查,连同东电公司内部事故调查委员会来听取员工的关于事件所陈述的情况。
报道称,东电公司事故调查委员会在6月公布的报告书中表示,“东电是根据最新技术采取的安全对策”。而另一方面,日本国会事故调查委员会则指出:“东电将2006年国家所要求的《抗震再确认方针》(对于遵循新核电站抗震方针的设施的再次确认)推迟到了2016年。明知抗震工程实施的重要性却一再未能实施。”不过,有关东电是否认识到事故的危险程度,则要根据事故调查才能得出结论。
日本检方认为,“关于立案还存在很多困难,比如辐射造成的伤害以及是否会得到认定等等”。同时,也有观点指出,“检方有可能追究东电《违反公害犯罪处罚法》等其他一些责任,不会对已有结论进行调查”。(实习编译:张文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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