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及停车问题,很多驾驶员都会说出自己遇见的各种停车难题:节假日出行车辆太多;商场停车场车位有限;找停车位变成抢停车位;个别停车场收费混乱;管理员想收多少就收多少。不过,从即日起,停车难、停车贵等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市公安局出台加强济宁城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通告,并设立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对城区停车秩序进行集中整治。
停车乱象
电线杆旁“挤”出停车位
停车,其实本是一件小事,可这件小事问题并不少。市民小李就因为停车,新买的爱车被划伤了。小李告诉记者,前几天中午,他和朋友约好去财神阁街上的一家饭店吃饭,饭店客人爆满,饭店门前空地上停满了车。没有空位,停不了车,这可急坏了小李。饭店相邻小区内的电线杆旁有一小块空地,小李索性就把车停在这儿。倒车,调整方向,就在停车一瞬间,随着“哐当”一声,汽车左前方撞到了电线杆上,车皮凹进去一块。小李挺委屈,“我根本不想乱停车,违法停车就要受处罚。这不,就因为停车,新车被撞坏了,还要重新修理、补漆。”
马路变身自家停车场
记者在建设路看到,一些沿街店铺门外并没有停车位,市民为了自己方便,就随意将车停在混合车道上,而自行车、行人就在汽车中穿行。同样,琵琶山路、共青团路等城区主干道上,有的车主将机动车停在人行车道、广场空地。然而,这些道路周边并不是没有停车位或者临时停车场,车主抱着侥幸态度,少跑点路找停车位,把马路当成自家的停车场。
特殊节日停车费用乱涨
除了停车场数量少,停车收费混乱也是市民抱怨最多的一个问题。工作日,城区各停车场收费相差无几,但每到周末、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某些商场、公园处的机动车停车场就按照所谓的“假日停车收费管理办理”收费,停车费翻上一番。市民小李说,“那个时候,停车位很紧张,没有时间同管理员讨论停车费涨价问题,能等到一个停车位就感觉很幸运了。而且,整个停车场管理方说了算,咱们说了也不会起到任何效果。”
新政解读
机动车停车场设置收费标准
新出台城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通告中规定,严禁将机动车停放在城区明令禁止停车的道路上,禁止擅自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广场和路边空地停车,违者将被依法抓拍。机动车有停车需求的,停放在公安交警部门统一审批、设置的机动车停车场或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内。
根据济宁市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调整公共停车场自行车、机动车管理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为:小型汽车、三轮农用运输车每辆次2元,过夜每辆次5元;大型客车、货车每辆次5元,过夜每辆次10元。
同时,为引导群众采取合理出行方式,调节城区汽车出行率,减少城区交通压力,按照“中心城区、长时间停车收费高,外围区域、短时间停车收费低”的原则,城区实行道路资源有偿使用,对城区不同路段的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行“差异化停车收费”。
机动车停车场必须验收
城区包括社会公共停车场、单位自备停车场、社区停车场、道路临时停车场等在内的所有机动车停车场,必须到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申请验收。各停车场的标志、标线、进出通道、内部设施、安全防范、报警装置、管理制度等必须按照要求规范到位,验收合格的予以办理《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准停证》。《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准停证》实行年度审验制度。未申领《停车场准停证》和手续不齐全的停车场将被依法取缔。
其中,政府投资的社会公共停车场由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单位停车场、社区停车场等自备停车场,在办理《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准停证》后,由所属单位或物业部门按照《济宁市城区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和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有关规定自行管理,并接受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