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新兖镇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为目标,实现农村集体“三资”委托及监管代理的全覆盖,推动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促进农村经济建设健康发展。
一是规范收入管理。村集体所有收入,均纳入镇经管站统一管理。村集体所有货币资金流入,由村会计负责收取在二日内存入镇结算账户,否则视为违规占用资金。村级所有收入均须使用由镇农经站审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已使用完的收据由村会计在封面填写使用情况和金额,经票据管理人员审核后统一交主管会计保存。
二是规范支出管理。提款申请填写规范、细致、准确,加盖公章,附件完整。村民分配资金、土地青苗补偿和社区、农田水利、公益事业建设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出,须附相关会议记录、有关合同协议、资金分配方案和花名册,均应先行公示。坚决压缩非生产性支出、非民生类支出和其他不必要的支出。
三是规范民主理财。严格执行每月25日为民主理财日,每月26至30日为报账日,每月1-5日为财务公开日,5日为检查日的财务制度。每月报账后村会计、主管会计和资金会计三方对账,填写对账表,确认资金数额无误、账目正确。
四是规范收支预算。将能确定的每年收入款项,年初向党员、村民代表会通报、公示,报农经站备案;支出,常年分配的项目通报、公示,订立用款计划,报农经站备案。
五是规范报账印鉴卡备案制度。报账印鉴卡一式二份报主管会计和资金会计各一份,以供核查。发生人员变更,印章更换均需重新报备。
(新兖镇 孟庆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