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马庙司法所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夯实了镇村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健全和完善镇、村、自然村调解员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67个行政村均已形成由家族、小组和村委会构成的调解组织,积极排查和化解本村的矛盾纠纷。同时和镇综治办、信访办等部门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矛盾苗头,整合各部门力量,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做到能调尽调。
在调解工作中,镇政府各部门自己调解不成功的纠纷,移交给司法所;村内矛盾先经过村委会调解,调解不成功的纠纷,由村委会交给司法所,形成部门与司法所之间、村与司法所之间的调解配合机制,并坚持自愿调解和依法调解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公正、灵活地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对于涉及到几个部门,或是几个村的纠纷,组成联合调解组开展调处工作。在农村时常发生婚姻家庭纠纷和邻里纠纷,对于此类纠纷我们多采用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方法,以亲情感人,以情理服人,积极、耐心地引导当事人讲清纠纷的真相,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对于损害赔偿类纠纷,认真做好当事人的说服劝导工作,尽量使当事人互相理解,对于赔偿数额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结合村规民俗使当事人各让一步,努力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以来,该所已成功调处刘楼村村民房屋转让纠纷、北周村村民出路问题、岗子村村民和村委会间的赔偿纠纷以及大程楼村村民地边之争等案例76件,调解成功后当事人均能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履行,既获得当事人的好评,又获得镇党委、政府的肯定。(马庙司法所)
刘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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