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2012年12月17日,兖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将一名网上在逃人员抓获。
12月4日下午,在济微线与济安路交叉路口,一辆皮卡轿车与一江淮越野车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兖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值班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工作。经现场酒精检测仪测试,江淮车驾驶人刘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89.7mg/100ml,系醉酒驾驶。办案民警通过警综平台查询相关驾驶人信息时,发现皮卡轿车驾驶人王某某为汶上县公安局网上刑拘在逃人员,随即将王某某控制住。
2011年10月18日,王某某与他人,在汶上县义桥乡前张吾村一饭店内,无故将店内桌椅、餐具等物品砸坏,并将正在饭店就餐的4人打伤。经法医鉴定,伤者中2人为轻伤,2人为轻微伤。2012年2月17日,王某某被列为网上逃犯。
目前,王某某已被移交至汶上县公安局接受处理。
(王妍)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