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特约记者 王龙飞)随着春节的临近,出租车行业也即将进入最红火的春运时间。但随着近期在外务工人员陆续返回枣庄,近日,记者连续接到了几位市民打来电话反映,说他们在别的城市很少看到合乘的现象。有市民说,自己作为与别人合乘的乘客,并没有享受到70%的优惠;而其他的市民则反映有些出租车司机在已载客的情况下,对第二乘车人的选择毫无标准。
枣庄市物价局联合枣庄市交通局早在2006年就下发了枣价格发98号文,并在附件备注中规定不同乘客合乘,按下车时计价器显示金额的70%交费。目前,针对市内出租车合乘可参照的文件,只有这一个。整个文件中并未对第二乘车人的选择作任何具体要求。记者在《市中区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中却看到有“未经第一乘客允许不得另载他人”的规定。随后,记者就此事进行了随机采访,大多数市民对合乘现象还是持不赞同的态度,有些市民想得更周全:两个陌生人乘坐一辆车,会不会产生安全隐患?
记者1月10日电话采访了市交通局客运管理科的祝科长和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的丁科长。祝科长对此备注的解释是,出租车驾驶员在拼载前必须征得第一乘车人的同意,其次这70%的优惠是第一、二乘车人双方同时享受。但由于目前出租车都只有一个计价器,只能对一个乘客计价,所以在第一乘车人上车后再拉客的话,对第二乘车人就无法准确计价了,目前市中区内的出租车驾驶员普遍都钻这个空子,顺路不顺路的全都“笑纳”.同时,祝科长也表示这个情况对于客运管理科来讲是个难点,也确实存在争议,但目前也没有什么好办法解决。
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的丁科长表示,合乘时必须征得第一乘车人的允许,但由于也没办法确定到底是哪个乘车人先到达目的地,从目前情况来看第二乘车人的车费大都是采用估算的形式收取,所以该文件具体操作起来就不大好把握。眼下因为天冷的缘故,很多想打车的市民由于不想等太长时间,对拼车也只好持默许的态度,这也助长了出租车驾驶员的不正之风。另外,现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并未对出租车强行拼客进行处罚。丁科长表示由于该文件出台距今已经有7年的时间,相关部门目前正在积极做这方面的工作,争取早日能制定出新的出租车运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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