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5日讯 记者从威海市教育局资助中心了解到,近日威海市教育局、财政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文件,扩大威海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
据了解,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不低于在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对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费条件的学生,按当地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给予免学费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民办三年级学生仍按批准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另外在中职教育国家补助金方面,2012年秋季学期至2013年春季学期,助学金政策覆盖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将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不低于在校学生的10%确定。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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