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内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我市将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3年全面完成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2013年各县(市、区)都要选择不同类型的乡镇和村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登记试点,并逐步推开,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经营地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经济基础和群众基础较好的村可以直接进行股份制改造,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开展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颁证工作,对迁入农村新型社区居民的房屋颁发房产所有权证书,稳妥推进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登记工作。
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各县(市、区)都要选择城中村、城郊村和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村开展试点,将农村集体各类资源性、经营性资产,按股量化到村集体组织成员,成立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或股份公司等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财务制度,完善管理机制。
我市将推进小型水利设施和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鼓励户办、联户办、股份制、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兴办给类水利工程。探索建立市、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推动农村集体各类产权及农民房屋等个人产权进行公共交易,有序流动。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严格征地程序,完善补偿机制,逐步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农村集体非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得进入市场。
入住小城镇、农村社区
农民可纳入城镇社保体系
我市将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落实放宽县城和小城镇落户条件政策,加强进城农民社会保障和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平等享有劳动报酬、子女教育、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住房租购、文化服务等基本权益。
2013年市、县两级出台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具体办法,积极推进“村改居”,确保全市城镇化率提高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转入城镇户口后,其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地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保持不变,自主选择参加城镇养老保险。入住小城镇和农村社区的农民可自主选择城镇居民户口,纳入城镇社保体系。
我市将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2013年解决25万农民饮水安全问题,加快农村电网智能配网建设和改造升级,加快农村有线电视入户工程建设,2013年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80%以上。加强农村沼气建设,健全农村沼气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沼气正常使用率达到90%以上。
此外,还将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3年完成1700个村庄的道路硬化和绿化,到2014年底所有村庄全部实现道路硬化,完善村庄排水设施建设和管护。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机制,高标准建设县、乡、村垃圾处理设施,配齐镇村保洁员。着力加强农村生态建设,2013年新增省级绿化示范县、森林城市、园林城市3个,绿化示范村80个,建设生态河道5条。
启动大绿化攻坚行动,全面推进山区、平原和村庄绿化,建立市、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完善林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等林业补贴政策,建设绿色生态廊道,新增造林20万亩。2013年实施生态农业与农村新能源示范县建设项目3个,新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园区15个。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积极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先进县和省级生态文明村。(记者 相启申 孙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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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25个村庄、社区入选“全省生态文明村(社区)”
在日前闭幕的山东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曲阜市被表彰为“全省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工作先进市”,成为济宁市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县(市、区)。包括市中区喻屯镇邵庄寺社区、兖州市颜店镇屯三村、泗水县杨柳镇孔家村、邹城市香城镇小河圈村、微山县留庄镇沙堤村、鱼台县张黄镇常李寨村、金乡县卜集镇东门屯村、嘉祥县卧龙山镇双凤村、汶上县苑庄镇大秦村、梁山县马营乡马营村以及高新区柳行街道杨桥村在内的25个村庄和社区被评为“山东省生态文明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