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和工作效能,形成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金乡县司法局立足“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效能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五个方面,在司法所规范化、示范化建设的基础上,迅速组织开展“星级司法所”创建活动。
及时动员部署。制定并印发了《星级司法所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制定考评标准。依据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和市局考评办法,从机构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制定《考评细则》。《考评细则》设定分值100分,根据市局和金乡县局规范化建设重点,确定每个考评分项及考评小项分值。
明确考核等次。考评成绩95分以上,评定为五星级司法所;考评成绩90分以上,评定为四星级司法所;考评成绩85分至90分,评定为三星级司法所;考评成绩85分不得评定星级司法所。
严格考核程序。一是司法所自评。首先由司法所依据《考评细则》据实打出评分,根据考评相应等次填写《星级司法所审批表》呈报意见。二是金乡县局初评。金乡县司法局组成星级司法所考评组,认真对照《考评细则》所列项目,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和对司法所季度考评结果,对申报司法所进行考评,充分征求当地党委政府、一票否决单位意见,打出考评分值。
强化结果运用。对评定的司法所进行表彰奖励,并把星级司法所评定与年度考核挂钩,在考核分值上增加比重,在评先树优中给予优先考虑。
做好指导督查工作。坚持“建设、管理、工作、服务”四并重,稳步推进星级司法所创建工作,对各司法所创建工作实行周调度、月考评、季总结,并通过例会形式进行点评,促进星级司法所创建工作高效落实。(杨玉香)
刘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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