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善工作机制上,一是落实“马上就办”要求,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明确要求首问责任人负责整个案件的办理,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案件,限当日完成受理、审查、审批、指派工作;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简化受理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二是坚持“办就办好”理念,推行“一杯热水、一个微笑”热情服务、阳光服务,关心关爱受援人;实行“点援制”,由受援人自行选择承办人员接受法律援助服务;围绕“零投诉”目标,建立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制度、案卷质量评查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群众满意度和公众认可度。三是积极创新形式、拓宽渠道,着力增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深入开展农民工维权、老年人维权、残疾人维权、未成年人维权、妇女维权和消费者维权等多种专项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
在加强制度创新上,围绕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开展积极有效地探索,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制度,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成立了专门的案件回访小组,对包括农民工群体欠薪的案件、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在本地影响较大的案件以及法律援助中心认为应该回访的其它案件在内的案件,在结案两个月内通过电话、发放问卷表、上门调查等形式,向受援人了解承办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收费,“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等现象,以及受援人对承办人员工作态度是否满意和对办理援助案件的建议意见等,由工作人员详细填写回访记录、建立规范的回访档案,作为加强和创新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参考,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