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高考公平公正、安全稳定,兖州市教体局实施三项措施,认真抓好考试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廉洁公正、严格执考、业务熟悉和相对稳定的考试工作队伍。
一是严格选拔监考教师。严格执行监考教师和考务工作人员回避制度,选拔师德好、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业务熟悉的校长和教师担任考场的主考和监考员。
二是扎实搞好教育培训。强化对考务工作人员、监考老师的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监考教师认真学习《考务管理规范》等相关文件制度,加强考试管理队伍作风建设,提高涉考人员整体素质。
三是严格落实考核奖惩。把教师监考工作情况与教师的评先树优、职称评聘挂钩,对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的监考员给予表彰奖励;对监考失职或参与考试违纪舞弊的有关人员,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蒋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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