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强化青少年法制意识,近日,兖州市司法局宣教科邀请兖州市青少年法制宣讲团成员、山东滋阳律师事务所孔祥阳律师走进东方中学,开展了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孔律师利用发生在同学们身边的真实案例、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向同学们宣传了道路交通安全、自我保护、识别和预防邪教、预防违法犯罪、防溺水等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授课内容轻松活泼,学生们踊跃发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全体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了学生们的安全防范意识,营造了浓厚的青少年学法用法氛围,推进了该校“法律进学校”工作深入开展。(庄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