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不法分子利用语音电话或发送短信息的方式,要求当事人前往法院领取传票或缴纳执行款项等,此类诈骗行为,不但威胁到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而且给法院的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兖州市法院在此温馨提示,请兖州市民提高警惕。
一、法院从不使用语音电话或发短信方式要求领取传票和开庭通知。法院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一般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在使用电话送达时,送达人员都要明确告知案件有关信息以及自己的姓名、职务等。以上送达方式并且都需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
二、法院的电话不会显示为以“000”等开头的非正常号码,而是本地普通电话号码,如“3412329”等。
三、法院电话号码可以在114等查号台查询到。
四、法院不存在“上诉科”等部门,法院的业务部门通常有立案庭、民事庭、刑事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等,凡不属于上述部门发出的信息,均与法院诉讼无关。
五、法院不会在电话中要求当事人提供个人隐私信息或要求汇款。
应对方式:
一、如有兖州市民接到类似电话,切记不要泄露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号和密码、家庭地址、所在单位等重要信息;
二、要问清来电者的所属法院、案件经办庭室、承办法官、纠纷性质、案件编号等信息,并及时通过必要方式核实,如对方无法提供,即为诈骗;
三、不要回拨或通过语音电话转接,以防被骗话费。
四、在接到类似电话时,应及时向法院反映情况或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