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兖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服务全兖州市安全生产,切实提高了全兖州市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为全兖州市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结合“六五”普法,将安全生产法制宣传纳入全兖州市法制宣传整体规划
利用“三下乡”、“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努力营造全兖州市安全生产的法治氛围;二是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散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三是各镇(街)司法所采取上法制课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送进社区、乡村和家庭,收到良好效果,通过安全生产法制宣传,不断提高了广大公民的安全法制意识。
二、当好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安全法律顾问,切实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全兖州市律师事务所及各法律服务机构为全兖州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520多家。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列入顾问工作的重要内容,有效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在解决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事务和矛盾纠纷时,法律服务人员认真履职、尊重事实、尊重法律、顾全大局,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宋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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