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退城进园’的企业应与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储合同,约定收储土地包干补偿费、土地交付等事项。”据相关人士介绍,收储土地包干补偿费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费,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补偿费,因收储而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以及市政府对企业实施“退城”的奖励。“退城进园”企业落实新厂区建设用地后,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其签订土地收储合同。自收回土地使用权之日起30日内支付土地包干补偿费的20%。自企业交付净地之日起15日内,我市将按规定比例支付土地包干补偿费,一年内交付净地的,我市将支付土地包干补偿费的50%,二年内交付的,支付土地包干补偿费的30%,三年内交付的,支付土地包干补偿费的10%。
该办法还规定,市土地储备中心在企业土地处置完毕之日起30日内,核定扣除已付款融资利息及测绘评估、详细规划、土地平整等收储土地所需费用,支付剩余部分土地包干补偿费。
企业怎样“退城进园”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企业要“退城进园”,应向主管部门或所属区经信局提交“退城进园”申请报告、实施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企业主管部门或所属区经信局对企业提报的有关材料审核后,再转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自收到转报资料之日起15日内,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招商局、市监察局,到现场审核企业“退城进园”方案,对符合“退城进园”条件的,报市政府同意后给予批复。(记者 刘敦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