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立足工作实际,创新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打破了传统的“轮岗制”和“指派制”,公布曲阜市执业律师、法律服务者基本信息和业务特长,由受援人自行选择承办人员,以困难群众需求为服务导向,实现法律援助由“踩高跷“转为“接地气”,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服务质量。同时,组建由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和执业10年以上的律师形成的“资深律师法律服务团”,全面开展“资深律师法律援助行动”,并通过向律师所印发《关于开展资深律师法律援助行动活动的通知》、召开资深律师座谈会等形式,要求资深律师每人每年必须亲自义务承办2件法律援助案件,进一步提高案件胜诉率,达到“办理一件,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
为确保法援便民利民新举措落到实处,曲阜市司法局着力健全完善监督管理制度。一是建立法律援助旁听和回访制度。委派工作人员参加援助案件庭审过程,对承办人的庭审表现、承办态度、庭审效果等进行评价和监督;对结案案件“一案一回访”,向受援人了解承办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收费、“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等现象,征求受援人对办理援助案件的建议意见等,由工作人员详细填写回访记录、建立规范的回访档案,作为加强和创新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参考。二是开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严格按照《山东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办法》,采取“一交卷一评查”的方式,对结案案卷进行初评,初评不合格予以退回整改,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月”活动,对全部法律援助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对案卷给予打分并评出优秀、合格等次,以案卷归档的规范化推进办案质量的提高。三是建立法律援助案件投诉查处机制。强化法律援助社会监督,公布专门的投诉查处电话,对投诉举报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承办人进行通报批评,对承办单位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