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高河街道以提升群众满意度,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为目标,在农村基层推行“提案+议案+票决”制度,保障群众对村级事务管理的建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所谓的“提案+议案+票决”制度,就是在各行政村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成员、党小组组长、村民代表为成员的5到8人提案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提案办理工作。提案一般由5名以上党员或者10名以上的群众向提案工作小组申请,提案工作小组接到申请后审议是否立案。如果确定立案,进入评议处理阶段;如不予立案,应书面告知提案人理由。在议案处理阶段,通过召开党员会议或向村民发放意见征求表等方式,收集党员群众意见,提案工作小组会对意见进行整理并提报党组织。如果所议事项属于村级重大事项要向街道党工委上报审核。进入票决阶段后,召开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要求参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且赞成票数必须达到实到人数的一半以上,决议才可通过。票决结果当场公布。
周启贤是周庄村的一位村民,也是周庄黑猪养殖合作社的负责人。随着黑猪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原有的圈舍已经不能满足黑猪养殖需求。周启贤一直想着把村里河堤旁十几亩的荒地承包过来,扩建黑猪养殖圈舍。在和合作社的几位会员协商后,一同向村提案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了申请。经过立案、评议、票决三个阶段,周启贤的黑猪养殖合作社顺利获得了该村十几亩荒地的土地经营权。
据笔者了解,像周启贤这样的事例在高河街道辖区内已经相当普遍。群众对“提案式”议事制度,已经从质疑转变为普遍认同。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通过提案制议事处理村级事务57项,解决民生问题35个,化解矛盾71起。(郭瑞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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