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民政局全面落实双拥创城任务,实行军地合署办公,按照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分解落实责任,解决实际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培育基层典型和工作亮点。
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两节前后,分别给金乡县人武部、武警济宁支队第五大队、武警济宁支队第五大队第十五中队、武警济宁支队第五大队金乡中队、公安消防大队和军休所各送去了1万元慰问金和慰问品;为参战下岗立功人员每人送去800元慰问金。“八一”期间走访慰问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军人家属,并为每个家庭送去1000元慰问金。
做好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按照新的优待政策,不分城乡,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2013年为628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756万元。
提高下岗志愿兵(伤残)生活费。积极落实市文件精神, 2013年对下岗志愿兵(伤残)生活费进行调整,调整后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费标准为756元。
提高优抚对象参保、参合的缴费标准。为177位优抚对象免费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7人免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近2000人免费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补助总额50余万元。同时,提高了优抚对象门诊医疗补助标准,在乡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300元的定额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人员享受200元的定额补助。
落实优抚对象精神抚慰制度。实行优抚对象殡葬救助制度,为“三老”优抚对象实施了临终关怀、深情送别、优惠服务和遗属照顾等救助。2013年,共为31名优抚对象实施了殡葬救助。(孙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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