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市部署开展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工作
18日上午,全市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王敏和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鲁豫关于做好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工作的重要批示,分析形势、提出任务措施并做出部署。
王敏在批示中指出,加强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防范,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保障改革开放全面深化的有力举措。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呈多发态势,有些犯罪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人员众多,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由此引发了许多群体性上访等社会不稳定问题,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损害了省会济南的城市形象。
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保障深化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各级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高发多发犯罪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各级行政主管、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及时查处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因监管不到位、打击防范不力导致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经济犯罪案件、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处理。要把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同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认真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徇私枉法、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行为。要坚持依法办事,既坚决打击犯罪分子,又切实保护勇于探索、勇于创新的改革者,既积极主动办案,又保护正常的经济活动。通过3年时间的努力,实现打击防范经济犯罪的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经济领域犯罪案件明显下降、由经济犯罪引发的群体性上访明显下降、不再发生新的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会议要求,政法机关要全面落实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各项任务措施,努力实现为期3年的奋斗目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这次会议特别是王敏书记的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目标,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坚决遏制涉众型经济犯罪高发多发势头,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要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切实增强做好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不断增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要依法履行职责、全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又要明确打击重点、增强工作实效,防止和纠正打击不力。要加强宣传,健全机制,努力防范和减少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发生,建立健全政法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定期分析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规律特点,研究提升防范能力的具体措施,形成防范工作合力。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占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鲁生、市公安局局长刘新云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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