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统筹使用各项扶持政策,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得到有序推进,各项养老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合力推动“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健康发展,保障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完善制度保障。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福利制度。截止目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37万人,为9.1万名适龄人员每人每月65元发放基础养老金;为90岁以上老年人、百岁老人及城镇“三无”老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50元高龄补贴,400元长寿补贴,500元生活津贴。集中供养、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标准分别提高到4100元/年、2700元/年。补贴标准的提高有效改善了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使广大城乡居民享有适度“普惠型”的基本养老保障。
改善供养条件。财政先期投入230余万元,认真组织实施部分乡镇敬老院“4室”(公共浴室、卫生室、活动室、办公室)、“2房”(厨房、锅炉房),“1厅”(餐厅)、“1气”(暖气)配套设施改造活动,切实推动乡镇敬老院服务能力提升。有效完善了综合服务功能,改善供养条件,排除了安全隐患,让老年人生活的安心祥和。
开展互助养老。为解决农村“独居、空巢、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养老难问题,与农村社区和新农村建设有机衔接,按照“集体建院、集中居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务”的原则,鼓励和引导村内利用新农村建设或者闲置房屋将同村内的老年人聚集在一起,设立邻里互助,以低龄照顾高龄、身体好的照顾身体偏弱,解决养老问题。因地制宜破难题,让老年人生活的更快乐、更舒适。目前6个镇街已改造建设11处老年人互助养老院,总占地面积100.96亩,建筑面积3.57万平方米,设计床位982张,总投资3145万元。
推进社会养老。积极争取省、市资金扶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所总投资1.2亿元,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的老年公寓,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解决目前部分敬老院功能设施落后、管理粗放,养老服务供不应求的社会矛盾,同时满足老年人个性化、专业化服务需求。(张辉 汤艳华 张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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