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自2009年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以来,金乡县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加大保障力度,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管理,累计投入374万元,补贴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为新农村建设培养了骨干力量。
全力落实工作生活补贴待遇标准。选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全部比照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的同等学历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核定,并根据工资调整标准同步执行;同时与录用的公务员按照同一标准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保证工作生活补贴待遇准时发放。金乡县财政部门每月将工作生活补贴与乡镇人员工资同时发放,直接发放到个人银行卡中,进一步提高了薪资发放效率,方便了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同时将社会保险缴费直接拨付至各保险处。
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为保证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坚持补贴资金分管领导责任制,实行资金专账、资金专储、管理专人的资金管理办法,加大补贴资金监管力度,定期开展补贴资金效益审计,为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在农村安心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切实解决大学生“村官”后顾之忧,激励大学生扎根基层,服务农村。(薛春香 张 辉 孟 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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