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领域是清欠工作的重点之一。近年来,济宁市把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当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不断创新制度,完善措施,全力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据统计,去年以来,已先后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117起,涉及金额7037万元,接访农民工1820人(次),受理并圆满解决省住建厅、市信访部门转办督办案件7起,农民工上访率降低42.5%。
春节将至,市住建委提前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连续召开座谈会,对市直建设工程清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有上访隐患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疏理。深入企业、施工现场进行排查摸底,对市直宁建、圣大、鸿顺等企业,以及森泰二期、华任尚品等工程进行调查摸底,并督促做好节日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同时,与市人社局、公安部门加强配合,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依法打击欠薪逃匿、恶意讨薪及组织煽动农民工采取堵塞交通、冲击机关等违法方式讨要工资的组织和个人。全力做好投诉受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不断畅通投诉渠道,明确清欠工作职责,做到随时受理,随时办结,不推不拖,切实提高效率。
为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规范我市建设领域劳务用工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我市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印发了《济宁市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处罚规定》的通知,对从事建筑、市政、园林、装饰装修等建设领域各方主体进行严格监管。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一次性达到10万元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人数一次性超过20人以上、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的等情形明确规定了处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