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破除城乡二元结构
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计划
《意见》中指出,我市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家庭承包制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结合,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积极培育社会化服务主体,鼓励各行各业发展面向“三农”的经营性服务组织和基层网点。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化种养业。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明确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2015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促进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以市、县为单位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体系和标准,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推进城乡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
实施城镇化追赶战略,创新产城融合、人口集聚政策体系,探索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实施扩权强镇,培育发展一批重点中心镇。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计划,创新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管理模式,完善社区化服务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有序放开济宁中心城区户口迁移限制。
创新都市区融合发展机制,成立济宁都市区建设推进协调机构和规划委员会,实行组织管理、产业布局、基础设施、生态建设一体化推进,形成中心城区牵动、东西两翼并进,产业园区支撑、一体错位发展的都市区发展新格局。
同时,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投资运营和城市管理,完善城市管理作业市场化的监管机制。
【关键词】: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放开电子商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意见》中指出,我市将推进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探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等服务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推进外经贸体制改革,争取开展“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联合通关试点和外贸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积极发展新型贸易方式,争取尽快获批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创新招商引资体制机制,整合各类招商资源,形成“境内外招商、内外资招商”并举新格局。
同时,争取国家尽快批准济宁曲阜机场开放国际口岸。鼓励高新区、济宁经济开发区和济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开展体制机制创新试点,争取在转型升级和金融创新等领域先行先试、率先突破、创建品牌。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建设
行政审批项目再压减20%左右
《意见》中指出,我市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省政府下放到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和我市第九批压减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将行政审批项目再压减20%左右;建立统一规范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去行政化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