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方向: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济宁特点的改革发展之路
昨日,记者从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获悉,济宁市印发《中共济宁市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济宁市将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制度体系,整体改革走在全省前列,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济宁特点的改革发展之路。
【关键词】: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公共服务等领域
《意见》中指出,在深化国企改革中,我市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模式,改革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体制,健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体系,完善监管运营架构。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推动国有资本有序退出产能过剩行业和劣势企业,支持具备条件的市直企业集团逐步调整重组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完善国有资本预算制度,将国有企业纳入统一监管和考核体系,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国有资本投资要更多投向公共服务、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等领域。
同时,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共同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鼓励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鼓励混合所有制经济采取合理的方式方法实行员工持股。支持非公有制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融资租赁以及建股权投资基金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合资运营。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支持引导中小企业通过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发行集合票据、争取上市等方式引资融资。鼓励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向私营企业转型。
【关键词】: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加快建成覆盖全社会的企业和个人信用系统
资源配置的高效和优化是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指出,今后,我市将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清理市场壁垒,反对地方保护、垄断和不当竞争。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适度实行“负面清单”、“先照后证”、“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等制度,改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为认缴登记制,消减资质认定项目,放宽市场主体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加强诚信济宁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扩大社会监督,增强对市场主体的信用激励约束,加快建成覆盖全社会的企业和个人信用系统。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有序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逐步对经营性基础设施以及营利性社会事业用地实行有偿使用。推动城镇房屋和土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
大力发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鼓励和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典当行等新型金融组织。鼓励金融创新,支持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文化金融、民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大力发展普惠金融。
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支持应用型技术研发机构开展市场化、企业化改革,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深化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机制,构建公开透明的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