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济宁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情系群众、积极作为,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2013年被评为济宁市"十佳优质服务标杆窗口"。
倾听民意、积极作为
济宁市城区李某,患有尿毒症,仅靠父亲一千多元的退休金维持生计,换肾、透析等巨大费用支出压整个家庭喘不过起来。但由于李某家有一千多元的退休金,根据当时的政策人均收入超出了低保标准无法享受低保待遇。得知李某一家情况后,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对此进行了深入调研,同时考虑到还有很多跟李某同样情况的家庭,市民政局救助科便逐级汇报争取,在全省率先突破了低保政策,将因重病等原因导致生活必要支出大于收入、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低保标准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
据了解,早在2012年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就对我市特大疾病市级医疗救助实行创新,对患重大疾病的特殊困难群众实行县级救助的基础上,个人出支部分市级再次救助,救助比例最高达50%。2013年社会救助科根据实际工作中群众切实存在的困难,再次拓宽重点特大疾病市级医疗救助申请条件;同时还将实行低保家庭大学生入学救助制度将救助对象范围由本科生扩大至专科(高职)学校学生,此外,对于在读的困难家庭大学生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全程救助制度,保障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对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2007年济宁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在全省率先完成医疗救助创制工作,同时还不断进行完善,城乡一体、零起付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等许好多经验在全省、全国推广。
把事做精,务求实效,让困难群众得实惠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连年提高救助标准,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增幅分别是2007年的144%和173%,人均救助标准仅次于威海位居我省第二;同时还提高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有效保障了全市28万多低保对象和近2万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对于农村五保老人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争取各方资金对全市143处乡镇敬老院全部进行了新建、改造,同时协调煤矿企业每年为每处乡镇敬老院无偿供应取暖煤70吨,解决了敬老院的集中供暖问题建立了冬季供暖长效机制,在我省率先实现了乡镇敬老院集中供暖和集中燃煤。2013年,全市53处乡镇敬老院被评为国家"三星级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评定数量全省第一。
心系群众,满怀真情,把困难群众当亲人
5年前,低保对象李女士刚满1岁的孩子患病,家里负债累累,丈夫离家出走,母子俩只能靠低保金和捡煤球过日子。不料后来李女士又查出乳腺肿瘤,由于无钱治疗,病情恶化,李女士一度失去了生活的信心。得知这种情况,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立即联系原市中区民政局,通盘考虑各种救助政策后,实行市、区两级民政共同救助,特事特办,先治病救命,后补办手续,提前给予临时救助金和医疗救助金,并协调人民医院给予相应费用减免,使李女士及时得到治疗,重塑了生活希望。
嘉祥县一位大姐哭着向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电话求助,丈夫脑出血在人民医院治疗,家里积蓄已花光无法积蓄治疗。但电话突然中断,回拨已欠费停机,但由于没向对方解释清楚救助政策,也没问清对方姓名,救助科接电话的同志立即帮她缴纳了话费。了解清楚她的困难之后,市、县两级积极采取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措施,帮助他们度过了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