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兖州区紧紧围绕 “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的目标定位,按照“落实年、突破年”的总要求,大力实施生态突破战略,以园林城市“五城同创”为抓手,以生态治理为重点,为持续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按照“调结构、促管理、搞绿化”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路线,积极开展“治气当先行”的蓝天行动,努力改善城乡生态和人居环境,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
成立了生态兖州建设指挥部。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人任组长,各镇街、市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建立推进生态兖州建设的工作体系,相继出台了《济宁市兖州区生态建设指挥部2014年度工作方案》、《中共兖州市委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生态兖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兖发〔2013〕21号)》等文件,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生态兖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做到目标明确,细节鲜明,责任清晰,形成了“蓝天行动”联防联控机制,群策群力保护蓝天。
在调节能源结构上,一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实施煤炭消耗总量控制;优化能源结构,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和新能源汽车;加快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推动生物质成型材料、液体材料、发电、气化等多种形式的生物质能阶梯综合利用。二是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烧区。完善“高污染燃料禁烧区”划定工作,并根据城市建成区的发展和环境空气质量的要求,足部扩大禁燃区范围。三是大力发展集中供热。加强和完善热网和热源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加大城市及周边现有燃煤发电机组的供热改造力度,提高城市供热率;热网覆盖范围内的分散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建成区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所有燃煤、燃重油、燃生物质锅炉。对集中供热达不到的区域,鼓励采用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太阳能等先进技术发展供热,逐步淘汰散烧供暖煤炉。
在调整产业结构上,一是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发布的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步伐。二是优化工业布局。统筹考虑区域环境容量、大气主导风向,结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加快产业布局调整,合理确定全市热电、化工、医药等产业发展的布局、结构与规模。依据“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政策对燃煤电厂进行整合,切实降低城区大气污染负荷。加快城市建成区内玻璃、化工、医药等企业搬迁改造,引导和推动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三是严格产业环境准入。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严格实施环境容量控制制度。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项目建设要求。
在深化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上,一是全面推进二氧化硫治理。燃煤火电机组全部配套高效脱硫设施,2013年9月1日起现有火电锅炉按照山东省新的火电标准实现二氧化硫排放低于省内限值,同时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烟气脱硫设施要按照规定时限取消烟气旁路。开展燃煤工业锅炉烟气治理。实施陶瓷、玻璃、砖瓦等建材行业窑炉脱硫设施改造。二是全面开展氮氧化物污染防治。大力推进火电行业氮氧化物控制,加快燃煤机组低氮燃烧技配套脱硝设施,所有现役火电机组全面推行低氮燃烧技术并同步配套脱硝设施,推进10蒸吨/小时以上一般燃煤工业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和脱硝示范。三是强化工业烟(粉)尘治理。现有燃煤火电锅炉、一般工业锅炉必须配套高效除尘设施。全面推进炉窑烟尘治理,水泥、焦化、陶瓷、玻璃等行业窑炉必须同步配套安装高效除尘设备,水泥、建材行业应实施颗粒物排放综合治理,所有粉尘产生工序必须配套有效除尘措施鼓励现有燃煤锅炉、窑炉实施天然气、煤制气等清洁能源改造。四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全面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大力削减有机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加强表面涂装工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推进溶剂使用工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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