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大安镇围绕四个明确,严格票据使用、严把票据填写、严控报账程序,进一步筑牢了村级财务防火墙。
明确报账时限。规定每月5—15日为报账日,镇经管站于1月15日、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分别统计汇总报账情况,对不报账、报账不及时的村进行督促、通报,并酌情扣减财务补贴。各村每季度至少报账一次,经济业务较多时每月报账一次;经济业务较少时可以每季度报账一次。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应按时召集理财会议、按时签批,村会计及时报账。
明确票据使用。在票据使用上,统一使用区农业局印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该票据由村会计到镇农经站领取,每次限领一本并登记备查,用后交回存根,出现问题追究会计责任。
明确票据填写。在收支票据填写上,经办人须签字并注明支出事由,理财组长须签字并加盖理财公章,支部书记、村主任未实行“一兼挑”的村,两人都要签字,实行“一兼挑”的村一人签字,会签要齐全。发生支出业务时,经办人须索取发票,从外单位取得的票据,须加盖公章;从个人取得的票据,须填制人签名或盖章。
明确财务公开。规范做好民主理财记录和财务公开记录,各村按时将上月收支情况逐笔向群众张榜公示,补偿款、分配款以及其他重要经济情况随时公示,并做好公开记录;群众对财务收支有疑问,村干部要给予及时、合理解释。
(段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