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圣城济宁消息网讯 (记者 相启申 通信员 李政)
目前,我市新、改(建)汽车客运站开业条件和经营手续尚不完备,基础档案尚不健全;个别汽车客运站经营行动不规范,存在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少数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制度履行不严;乡镇客运站利用率低,未能充分施展作用等。为此,我市自7月1日起全面开端整理汽车客运站。
记者懂得到,我市将坚决取消无证经营的客运站。县级及以上城市一律取消在城区内的马路停靠点和无设施、缺管理的简易客运站(停车场)。对企业在城区内、外非法设立的强迫车辆进站、二次检票、强迫收取与始发等级站雷同客运代理费的客运站或客运代办点,要予以清算取消,确需保存的,要按照相干标准规范设置并经市级及以上运管机构批准,核定相应站级。
全市各等级客运站候车室内设施设备必须按规定标准配置,齐全有效,功效完善,且一、二级客运站必须具有相应的制冷、取暖设备。保险费与客票不得同时发售,客运站应单设旅客保险费办理窗口,旅客自愿购置。客运站不得接纳未经运管机构批准或无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不得强迫过境车辆进站经营,不得拒绝经运管机构批准的合法车辆进站经营。对进站车辆要一视同仁,合理安排发车时间,公平售票,无轻视现象,鼓励在同一线路上履行循环滚动发车。严格按规定及时、足额结算运费,无压票压款现象,保护进站车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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