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记者 吴钟亮)记者从全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济宁市自2014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计发时间从今年1月1日算起,增加的部分将于6月底前划入个人养老金账户中。
据了解,本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是济宁连续第10次调整,全市符合调整范围的企业退休人员约18.4万人。凡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均在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本次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普遍调整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7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36元,第二部分按2013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8%计算增加。调整后,全市基本养老金支出将多增5.6亿元。
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张学峰表示,将积极筹集资金,确保六月底前,把增加的待遇和以前的退休费一起发到广大退休人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