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确权登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强化农民对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最有效、最直接的办法。确权之后,农民可以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行使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通过确权登记,早日让承包地拿到“户口本”,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鼓励土地流转。搞好土地经营权流转,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有利于推进农业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加快培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组织,逐步建立金乡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基本原则,大力推进承包土地经营权放开,大力推进承包土地有序流转。
培育新型主体。农业经营主体的多样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大力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创办、政府支持、部门指导、市场取向、依法规范”思路,鼓励发展和大力扶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主体,尤其把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对接市场、抵御风险的能力。
目前,拥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853家,其中合作社831家,有8家合作社被评为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王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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