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圣城济宁消息网讯 为了检验前段时间市直医疗机构医用氧应用管理的整改情况,6月22日至26日,市卫生局医政科再次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市直医疗机构医用氧应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暗访,鲁南医用氧气厂因存在管理疏漏被再度限期整改。
据懂得,鲁南医用氧气厂索取的供氧企业供给的医用氧生产经营资质中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不在有效期内;供氧企业供给的医用氧生产经营资质中 《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允许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药品生产允许证》、《药品GMP证书》登记的生产厂家地址互不雷同;医疗机构在购进每批氧气时,没有索取药检机构的抽检报告等。针对以上裸露的问题,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逐个向被检单位下达了 《监督看法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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