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限制城里人“逆城市化”进农村
8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了济宁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柳杭派出所。户籍民警庄亚林正在热情地为前来申请身份证补办的村民办理业务。庄亚林告诉记者,由于辖区大型企业多、外来人口多,因此每天的任务量都十分大。“不过,要是对户籍迁入、迁出这一项业务单独计算,我们还是很容易发现大量户籍业务都是大中专毕业生办理集体户落户,而原来的老居民申请户口迁出还真是寥寥无几。”“户籍改革的过程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遇到的问题也很多。比如高新区的几个街道来说,随着农村福利的提高,尤其是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高额赔偿金等问题的出现,相比城市户口,又开始出现了一部分人热衷农村,千方百计把户口迁移到农村去。这样,不仅严重影响到了农村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而且对户籍改革、户籍管理都带来很大麻烦。”庄亚林告诉记者,现在如果外来人口想落户柳行,条件限制非常严格。
采访中,该局治安大队教导员郑秀香也向记者表示,由于辖区整体经济实力比较富裕,村民集体经济收益、拆迁补偿等较高,近些年总有人钻法律空子企图由城镇落户农村。去年,一位80后女大学生竟然利用与王因镇一位60后光棍假结婚的骗局企图骗取农村户口,后被公安机关识破。郑秀香说,2012年《济宁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就已经明确规定严格执行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政策,严格限制城镇居民到农村落户。对城镇居民违反规定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不得准予落户。但对实际居住生活农村、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确实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城镇居民申请回农村落户的,由县级公安机关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