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规范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十二五”污染减排及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金乡县环保局切实开展《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许可证》的更换申报工作。
在填写申请书的过程中,该局积极帮助企业进行填报,指导企业提交排污许可证更换所需要的材料,并组织对排污许可证允许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排污种类、排污浓度、允许排放量、排放去向进行了核查。对实际排污量与申报材料有出入的企业,要求其重新申报。
此次排污许可证更换属市环保局统一更换,辖区内4家涉水企业填报了申报表,其中属于换发的企业3家,核发的企业1家。排污许可证作为强化排污企业环境管理的重要抓手,对于全面提高环境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科学化、定量化管理,有效控制环境污染、促进环境质量改善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孙冉冉)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