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缺钱的中小微企业,一边是担心风险不敢放贷的银行,为打破这一僵局,山东各地还进行了一系列探索:沂水成立信用联盟、寿光实行了贷款保证保险等等,都有效降低了企业融资难度和成本。
相比地方进行的有益探索,省长郭树清主政山东后出台的“金改22条”,则更着力于从制度上解决这一问题。
22条中提到要调整信贷结构,培育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推进多形式社会融资,特别提出了探索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打开了民间资本设立金融机构的闸门,也为等待融资的中小企业带来了福音。据了解,目前山东省首家民营银行总部有望花落金改试点城市淄博,目前基本确定山东首家民营银行将由两家民营企业作为主发起人发起。
“山东积极推进信贷资金向民营企业倾斜,积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鼓励推动民营企业直接融资等措施在机制上解决了民营企业融资保障问题”,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迟泓告诉记者,截至2013年末,全省小微企业本外币贷款余额比年初增长24.7%,高于全部贷款13.2个百分点;截至2013年末,全省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累计发行64.1亿元,已发行企业达91家,居全国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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