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林镇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行“三评一监督”制度,全镇65个行政村财务支出得到规范管理。
镇纪委采取群众评、党员评、干部评、纪委监督的方式,对农村财务、收支账目进行民主评议。要求各村在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及时公开账目,不摆花架子,上墙数据真实可靠,没有水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审核。对票据的事由、经办人、民主理财小组的签字群众有异议的,经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审计、纪委联合审核后方能通过;对于不合理开支不予报账,随意更改专项资金用途的发票不予审核报账。镇纪委加大干部监督培训力度,加强村支部书记“为民务实清廉”的党风廉政教育,已举办培训班10余次,培训村支部书记及党员干部300余人次。通过实行“三评一监督”制度,有效避免了民主理财小组“老好人”和支部书记“一言堂”现象,加强了该镇农村党员干部的财务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的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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