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城区尤其是中心城区,很多老的开放式小区、部分封闭式小区、公共建筑,因为先天配建停车位设计不足,面临着相当大的停车难题。专家介绍,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是停车供应的主体,然而,直到2004年我市才开始正式推行停车泊位配建指标审查制度。以前的建设项目对配建停车位没有实施硬性要求,基本没有配建停车场地,或规模很小,这直接造成了市区停车难问题的产生。
据了解,一般来讲,配建停车泊位占城市全部停车泊位的合理比例为80%。从目前我市配建停车场的审批、使用、管理情况来看,我市配建停车场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环节存在脱节现象。招拍挂用地指标一般对配建车位比例进行了约定,建设单位依据指标进行规划设计,但不管是在规划核实或者综合验收过程中,目前均不对配建泊位、是否按设计方案安装立体停车设备等具体指标进行核实,导致审验脱节。
2012年,我市进行停车场专项整治活动,对686处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进行检查,核查出59个应建未建(少建)配建停车场的建设项目,其中50个为居住类建设项目,合计少建配建停车泊位12354个,另外9个建设项目涉及立体停车设备设计而不施工建设问题。目前该59个建设项目已转至执法部门,但由于执法部门与有关部门对接调阅资料等问题,尚未进行处罚落实。由于项目利益最大化等原因,公建类建设项目开发商占挪用配建停车场现象也时有发生。检查的686处建设项目中,存在占挪用现象的配建停车场有27处,其中22处为公建类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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