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见》要求,泗水县住建局围绕“明确执行范围、健全目标考核体系、建立政策激励机制、重点环节监管、积极宣传推广”五项措施加大泗城绿色建筑力度,取得良好效果。
明确执行范围。政府机关办公建筑、由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益性建筑、规模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并大力推广二星级及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生态新城所有建设项目全面执行一星级及以上标准。
健全目标考核体系。将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纳入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加强对各部门发展绿色建筑工作成效的考核;各相关单位根据职能和承担的相关任务,积极制定落实措施,细化考核标准,将任务落实到职能科室及单位,切实提高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任务的完成。
建立政策激励机制。该局积极研究制定绿色建筑及绿色建筑能源推广应用的激励政策,将绿色建筑标准执行、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宣传工作纳入墙材资金返还考核内容,对在推动绿色建筑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优先返还墙材资金。
强化重点环节监管。各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绿色建筑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对设计、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单位执行绿色建筑有关标准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企业将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积极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媒体,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绿色建筑知识,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水平和能力,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快泗水县绿色建筑的普及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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