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枣庄市财政部门透露,枣庄市设立2亿元的“过桥还贷”周转金,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据了解,2亿元“过桥还贷”周转金,为中小企业还贷提供了无偿垫资服务。同时,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的枣庄市担保公司,要求各区(市)至少设立1家财政出资或参股的担保机构,通过业务奖励、风险补偿等鼓励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对中小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长质量奖等荣誉的,通过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等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引导企业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各类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发展。落实中小企业税费优惠,对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涉及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政策规定予以缓交或免交;落实税收优惠,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等。
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采取降低门槛、价格扣除、鼓励联合体投标和分包等措施,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另外,设立市股权投资基金,按照中央、省“财政资金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的要求,财政部门筹措资金10亿元,研究设立枣庄市股权投资基金,采取市场化方式投入到中小微企业中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记者 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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