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个人原因,贷款愣是办不下来
置业顾问“不作为” 想退房犯了难
齐鲁网济南10月21日讯 枣庄滕州的张女士,今年六月在当地的中央公馆买了一套房,首付款17.9万,全款付不起,那就贷款。可是,由于个人原因,贷款愣是办不下来。张女士想退房,这退房拖了四个月就是退不下来。
征信出问题 贷款办不下来
枣庄滕州市民张女士告诉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记者,自己是六月份买的房子,当时没说贷款问题,结果交完首付17.9万后贷款却迟迟办不下来。
由于张女士是在结婚后购买的商品房,按照规定,购房贷款,需要夫妻双方的信用记录都没有问题,才可以办理。可是,张女士老公的征信却存在不良记录。
从李先生打印的个人征信报告来看,他名下的交通银行人民币账户和美元账户,信用额度为0,已变为呆账。而工行信用卡已经使用额度24703元,逾期金额24203元,并且,最近五年有26个月处于逾期状态,其中21个月逾期超过90天。这种情况下,他们是否还能用其他办法贷款呢?
中国人民银行滕州支行征信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鉴于张女士对象的征信问题,他们从银行贷出款的可能性几乎为0。
针对张女士贷款办不下来的问题,开发商给他们想了一个办法,就是“假离婚”。
如果通过离婚的方式,以张女士个人名义贷款,这个办法确实可行。可是,张女士夫妻属于新婚,他们不想刚结婚就要办离婚。
从6月15号交完首付,再得知他们贷不了款,张女士在6月下旬就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可是,四个月过去了,事情还没有解决。果真像张女士所说的这样吗?为了核实真相,我们来到了中央公馆售楼处。
枣庄滕州中央公馆置业顾问王波表示,事情已经汇报给了领导,但是领导看没看见,会怎么处理,自己心里也不清楚。
置业顾问“不作为” 想退房犯了难
对此,记者咨询了谷新杰律师,他表示,由于购房人征信问题,导致购房贷款办不下来,不是主观原因,而是客观原因,贷款下不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解除合同,开发商办理退房手续,首付款返还给购买人。
律师介绍说,这件事上,开发商无理由不办理退房手续、退还首付款。可是记者注意到,张女士手头上只有交首付的收据,并没有购房合同。合同里如何约定的退房事宜,她不知道。
滕州中央公馆售楼中心的置业顾问王波认为,他作为开发商委派的销售顾问,只能代替销售公司进行协调,至于开发商那边给不给张女士退房,他不清楚。
当记者提出要查看张女士的购房合同,对方表示,合同不在。听到置业顾问王先生说出这番话,张女士火冒三丈。
既然不是张女士主观原因造成的不想买房,开发商就有义务退还首付款。可是,对方为何还一再推脱呢?
但是职业顾问王先生始终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
退房过程一波三折 售楼处为何不给退?
在记者的要求下,置业顾问王先生最后终于从档案室拿来了张女士的购房合同。
记者仔细查看了张女士的购房合同。在补充协议第三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第三项里,买受人因个人资信原因,不能获得按揭银行贷款的,应在出卖人通知之日7天内支付剩余房款,逾期支付,出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买受人应按照总房款的2%支付违约金。这个协议是否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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