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泗水县设立“扶持企业上市专项资金”,鼓励扶持在泗水县登记注册的拟上市企业和上市企业,专项用于支持企业改制上市、拟上市企业前期费用资助、上市企业融资奖励和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宣传、培训等经费补助。
据悉,泗水县“扶持企业上市专项资金”与济宁市“扶持企业上市专项资金”配套,对拟上市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因财务规范、调整以往年度利润而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等有关税收,以及因土地、房产评估增值或土地、房产、设备补入账等原因而补缴的有关税收,按增加的地方财力,由泗水县财政以适当方式给予等额补助。拟上市挂牌企业前期费用,除协助申请市级扶持资金外,泗水县政府再予以资助。境内上市的企业,根据改制上市进展情况,在山东证监会完成报备工作进入上市辅导期后,最高资助50万元;由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首发上市申请材料后,最高资助50万元。境外上市的企业,成功挂牌上市并在市、泗水县两级主管部门备案后,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取得中国证券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进入新三板挂牌的文件后,给予不超过40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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