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审计和审计规范化建设,促进审计项目质量提升,降低审计风险,审计局对今年以来实施的审计项目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审计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本次质量检查第一责任人,法制科负责本次检查的组织实施、督查、指导、结果汇总等工作。
明确检查重点。依据《审计准则》和《济宁市质量评分标准》,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程序或方法获取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要素齐全,审计工作底稿与审计报告、审计业务会议纪要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审计结果文书反映的事实、数据是否准确,适用的法律法规、审计定性或责任界定是否准确,审计处理处罚、审计评价意见是否恰当;审计查出的重要问题是否在审计结果文书中反映;审计整改、审计结果运用、审计结果公告等材料是否齐全等。
创新检查方式。本次检查采取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的方法,自查由各业务科室自行组织实施,项目主审人员负责对今年以来已完成审计项目开展自查;互查由业务科室之间交叉开展互查,及时上报局法制室。
强化结果运用。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强问题整改,针对在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个项目主审人员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张香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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