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泗水县住建局对审核通过的73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和29户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满后将对无异议的公租房和廉租房补贴家庭实行住房保障政策落实。
据了解,根据《泗水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和保障性住房工作整体部署,泗水县住建局积极开展201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格申请和审核工作。共受理公租房申请 79户、廉租房补贴申请34 户,经与公安、人社、民政、工商等多部门联合,对申报住房保障的家庭户口、社保、低保、收入及房产、车辆、工商登记等方面的查询和监察部门的监督,进行层层审核,复审通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73户、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29户。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报家庭在各申报单位、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部门和泗水县建设网(www.ssxzjj.gov.cn)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申请公租房家庭计划租住泗水县泉康保障性住房小区2#楼公租房,廉租房补贴将直接拨付到申请人申开的专用帐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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