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大招才引智工作力度,出台《微山县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开展首批人才公寓申报工作,使各类人才引得来、留得住。
明确工作机制。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管房源筹集、配租和管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管需求调查和监督,遵循“政府主导、只租不售、周转使用、动态管理”的使用原则,为该县引进人才提供周转性住房,纳入县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做到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明确服务对象。已与县用人单位依法签订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本人及父母在城区无私有住房并未租住公房且用人单位暂时未能解决住房的人才,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包含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企业人员; 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认可的其他人才。
明确办理程序。申请租赁人才公寓需按申请、审查、登记、配租、轮候的程序由申请单位统一提交材料办理。申请成功后,配租对象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微山县人才公寓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